2022年天津市气象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12-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天津市气象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4人。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7日下午18: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天津市气象局2022年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天津市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机构,也是天津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推进人才强局战略,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天津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气象局公开招聘2022年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需求见下表。
  
 
单位 专业 学历 需求人数
天津市气象台 气象学、大气科学 博士研究生 1
天津市气候中心 农业气象学、应用气象学 博士研究生 1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 气象类 博士研究生 1
气象学、大气科学、海洋气象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气象类 博士研究生 1
天津市气象服务中心 气象类 博士研究生 1
气象学、大气科学、海洋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气象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气象防灾减灾方向)、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气象灾害防御与风险评估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天津市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财务会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局气象服务中心 农业气象学、应用气象学 博士研究生 1
天津市滨海新区气象局探测与信息中心 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通信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科学与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天津市北辰区气象台 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天津市宁河区气象台 大气科学、气象学、应用气象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天津市蓟州区气象台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二、基本条件及招聘安排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安排
 
  1.直接面试招聘
 
  天津市气象局将针对招聘博士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气象服务中心硕士岗位组织直接面试。
 
  2.综合考试招聘
 
  其他招聘岗位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综合考试方式进行。
 
  3.报名方式
 
  (1)请及时关注天津市气象局官网或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公告,届时请将简历投递至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箱(tjsqxjrsc@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单位”。
 
  (2)简历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18:00。
 
  (3)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婚否等),学习经历(本科、硕士、博士就读学校、专业、学位等),工作实习经历,求职意向以及科研经历(包括发表论文情况),社会活动与个人专长等,并附贴标准证件照。
 
  天津市气象局将会对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岗位分别组织直接面试和综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022-23370161、23333591
 
  三、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天津市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综合考试)、考察的方法,招录岗位所需专业人才。
 
  (二)招聘程序
 
  天津市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气象局和气象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简历,对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笔试
 
  除招聘博士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气象服务中心硕士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将委托第三方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或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术能力等情况。
 
  组织拟接收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录用。
 
  6.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7.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天津市气象局
 
  2021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tj.cma.gov.cn/gk_22777/tzgg1/202112/t20211203_4287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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