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1-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3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管理岗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天津事业单位考试课程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事业单位专技岗及管理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毕业尚在择业期且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人员)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2、年龄要求:
 
  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社会人员报考专技岗(非应届)、管理岗(非应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35周岁以下,即指1983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专科应届毕业生需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社会人员近三年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者,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岗位其他条件
 
  详见《2019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11月25日9: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rlsbj)、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wjw/)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 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
 
  原则上低于3:1的不能开考。特别紧缺的专业,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12月17日(星期二)9:00至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07室(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上午9:30。
 
  六、笔试的方式与科目
 
  笔试时间: 2019年12月28日(周六)
 
  (一)专技岗-卫生专业岗位、专技岗(非应届)-卫生专业岗位:
 
  笔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测试》。
 
  上午:09:00—11:00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14:00—16:00 医学综合知识测试
 
  (二)管理岗(非应届)-思政管理、专技岗(非应届)-其他专技: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上午:09:00—11:00 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笔试考试全程委托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组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月13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要进行资格复审,由南开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报名表(A4纸正反面机打表)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仅专科学历报考者提交);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社会人员:
 
  1、报名表(A4纸正反面机打表)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后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的户口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5、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现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6、卫生部颁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人力社保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2月10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面谈,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九、总成绩合成
 
  (一)专技岗-卫生专业岗位、专技岗(非应届)-卫生专业岗位: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医学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
 
  综合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医学综合知识测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管理岗(非应届)-思政管理、专技岗(非应届)-其他专技:
 
  《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25%。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合成方法为: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放射岗位体检标准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者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该岗位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阶段递补按照招聘单位意见进行。
 
  (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卫生健康委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
 
  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
 
  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三、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12月9日-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 022-87875315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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