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计划面向全国招录1035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其中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州区各200名,宁河区180名、西青区30名、津南区15名、滨海新区10名。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全国开展,不限天津市户籍,招录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4.中共正式党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政策待遇
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各区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2.依据工作岗位和在农村工作年限确定薪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附后)。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等福利待遇。其人事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免费代理。
3.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即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4.鼓励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进入村“两委”班子任职。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可根据届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任职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可参加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各乡镇(街道)空缺干部时,由各区负责优先从上述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中招录。
6.半年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副职5年及以上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正职5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进入乡镇(街道)(处级)领导班子。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站:http://rsks.hrss.tj.gov.cn/(点击查看: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8:00至1月16日18:00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83605547、83608617
考务及政策咨询时间:2019年1月2日至1月18日9:0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