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说明

2018-11-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已公布。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考1865人,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8:00。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在2019年4月20日,考生复习可结合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户籍要求是考生报考的头号“拦路虎”,为帮助考生了解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整理了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供考生参考。

  1、 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可以报考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籍退役士兵招考的职位
 
  2、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99号)文件精神,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采取放宽招考条件、限定户籍等措施新招录的公务员,应签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转任交流到非艰苦边远地区机关。 

  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户籍、基层工作经历等)应在2019年3月25日前取得。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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