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招聘公告

2017-09-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 科研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考生网上报名。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 科研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2017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 科研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为了及时补充工作人员,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四号楼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人力社保系统的宣传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和技术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公务员能力建设和教育培训方面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
  管理岗(一)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影视拍摄及后期制作等宣传方面工作。
  管理岗(二)
  招聘岗位简介:从事新闻采访与制作、宣传类稿件文字撰写等宣传方面工作。
  (二)招聘数量(详见附件)
  共招聘3名管理岗工作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单位招聘计划表和天津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tjkpzx.com)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7年8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详见天津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tjkpzx.com)。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考生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8日16:00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四)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可在2017年9月21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
  2017年10月10日8: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14日。
  上午: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7年11月1日,招聘单位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11月2日至11月8日,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持有关材料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缴纳面试考务费
  11月15日8:00至11月17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数。
  2017年12月1日,考生可到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以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而出现人员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8301592
  监督电话:2822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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