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选调生招录报名表填写说明
1.考生必须填写用户名(居民身份证号)、密码、真实姓名、手机号进行注册(只允许注册一次,务必牢记),注册成功后,方能填写报名表。注册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用户名(居民身份证号)、密码将作为考生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报名表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的,因此,考生在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时必须真实、准确。若字库中没有的字,写一个同音字,在后面加“*”。
2.①“姓名(自动带入)、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自动带入)、出生年月(自动带入)、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联系电话”等栏目必须如实填写,外省市户口考生须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毕业院校;
②“学历、学位”填写毕业后或预期将获得的学历和学位;
③“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填写已通过的国家外语等级(分数)、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名称;
④“毕业证类别”只填写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
⑤“户别”填写上大学前户口的类别(天津市非农业家庭户、天津市农业家庭户、外省市)。
照片须先在个人中心上传,填写报名表时自动带入。上传照片需先从考试平台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此软件将照片剪裁成符合要求的标准电子证件照片再上传。
3.选调单位、选调部门、选调单位代码、选调部门代码,由考生点击选调部门右侧的“查询”按钮,进入选调计划表,直接用鼠标点击蓝色的“选择”按钮即可。
4.①“个人简历”栏从中学开始填起,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学校(系、专业)学习;
②“工作简历”栏可填写本人在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校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主要职务,工作经历,实践锻炼情况等;
③“获奖情况”栏填写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各项奖励或报纸、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情况等,获得“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写在此栏中;
④“家庭情况”栏填写考生主要亲属(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子女)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⑤“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推荐意见”栏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所在乡镇党委和区委组织部、“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天津市委学校部在此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⑥“选调单位资格审查意见”栏由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
无工作经历或学习期间未获得任何奖励、荣誉的考生在“工作简历”、“获奖情况”栏中必须填写“无”。
5.备注栏的填写
若选调单位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考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例如:某一选调职位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如报考这一职位的考生已取得该资格证书,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必须注明“本人具有会计资格证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生,须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相应项目(在其他位置自行填写无效)。
6.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暂存”按钮,对所填内容进行保存,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考生仍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也可点击“提交”按钮,直接提交报名表。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