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如何认定?

2016-09-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7年3月启动,天津市在2016年参加了公务员联考,实则是大势所趋。那么对于考生来说,备考的时间上更为紧凑了,天津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其中,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综合》(满分各为100分)。考生可提早结合最新版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
  在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中,户籍要求是一个硬伤。天津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也就是说,如果考生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必须满足天津市常住户口方可报考。若是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受户籍限制。那么问题来了,天津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是如何定义的呢?下面天津公务员考试网以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为例,为考生说明:
  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
  (1)2016年当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的,属于应届毕业生。
  (2)2014年、2015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视为应届毕业生。
  通过上述三点,我们可以了解到,考试当年毕业并在规定时间内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属于应届毕业生。两年内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天津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若满足上述三条的,在报考天津公务员考试时不受户籍限制。报考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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