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6-04-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根据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报名时间为3月24日8:00至3月30日18:00,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2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3日历次考试天津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了解天津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报名时间信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将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发布在此,供考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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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报考人员);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户籍要求
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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