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政法干警考试体检通知

2015-12-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对进入体检阶段考生进行体检的通知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讯:天津市2015年招录培养基层人民警察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本次招录工作安排,下一步将对进入体检阶段考生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6日(周三)上午9:30
  地点:公安医院住院部(和平区新华路162号)
  二、体检携带物品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学信网认证的,可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以及280元体检费用。外地生源考生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天津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部分,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可自带早餐,待采血、B超检查后食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7、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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