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15-12-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扩充我校师资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
  2、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3、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本校是专门开展电子、机械技术学历教育及无线电、仪表学科中专学历教育;开展电子、机械技术工人培训及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技术开发、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的中等职业学校,属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天津市编委批准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总数:2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
  (4)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体岗位及条件:
  (1)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相关专业,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熟悉学生管理工作;熟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中共党员。
  (2)语文教师岗位1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文及相关专业全日制院校毕业;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勤于学习,善于合作,富有亲和力。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gov.cn)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12月13日
  报名方式: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投送至学校邮箱。
  邮件名称:姓名-申报岗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
  邮箱地址: dz40120192@126.com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以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报名者是否能够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
  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及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张常胜
  学校经过资格审查后,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考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与面试
  1、考试
  考试内容: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考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tjdxgj.net/)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1、考试、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以应聘人预留电话号码为准,通知体检联系不到时本校有权放弃)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校安排岗位适应考察。具体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名单。
  八、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举报或投诉电话:28779086
  十、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待遇
  按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监督电话:28779086
  监督电子邮箱:dz4012019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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