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5-10-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考1538人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5日8:00至4月11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天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考试用书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点击订购)。
  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了解天津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报考条件信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理了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供各位考生查看:
  >>查看: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不放宽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户籍要求
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