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辰区公开招考公务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通知
2015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市招考办安排,北辰区招考资格复审工作定于4月1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请报考北辰区各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按各职位时间段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验证的,也未与招考部门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辰大厦A座2楼大厅)
三、有关要求
考生办理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
1、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
3、户口本(页);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往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点击网址查看)上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请考生登录后进行"零散查询",输入个人毕业证上的证书编号,个人姓名,查询码及验证码(查询码获取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将查询后的验证结果打印,于资格复审时提交。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职位考生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本科阶段学信网上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
5、其中"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村官"等考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市委组织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人员,可提供选聘或招募通知书,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报考职位要求还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携带本人工作的劳务合同、保险和工作证明)。
7、 报考北辰人民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考生另需携带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在完成资格复审之后到北辰道318号法院、检察院办理专业考试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022)86815819
天津市北辰区公务员招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