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临猗县公开招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适应县城发展的管理需求,创建文明、和谐、美丽的临猗县城,经研究,决定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招聘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各类人员56人。其中:

城市绿化管理队15人;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8人;

环卫队25人;

广场管理中心5人;

涑水公园管理中心3人。

三、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临猗县户籍。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4、热爱城乡建设事业,愿意从事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6、报考城市绿化管理队、涑水公园管理中心岗位的,同等条件园林绿化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 报名 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2012年5月12日—5月26日,由人社局在县电视台、县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0日—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天上午8时半—下午18时(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携带: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学生档案。

⑵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及村民委员会证明。

⑷已婚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站出具的无超生证明。

⑸大学生退役士兵同时携带士兵档案及退役证。

⑹填写报考登记表。

⑺报考费150元。

⑻现场拍照。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届毕业生暂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合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于部分急缺和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降低为2: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将岗位计划重新调整或取消。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2年6月13日—15日

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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