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县编委批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为县安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1、乡镇(管委会)安监站12人(全额事业编制,其中男7人,女5人);
2、县安监局派出机构1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其中男10人,女7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须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详见专业目录);
4、须具有灵石县户籍(或毕业生生源),年龄18周岁以上(即1994年5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已经考试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但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5月19日
(二)报名地点:灵石县人社局(劳动大厦516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只能报所招聘职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教育科技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教育科技局负责审查毕业证、报到证、学籍档案和专业;公安局负责审查户籍和年龄。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交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五)为保证质量,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不得少于3:1,否则将按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录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