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精神,2012年太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新增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5人,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领导,志愿从事质量技术检测及相关工作。

2、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

3、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语言障碍。

5、具备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登陆太原市人事考试网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5 月21日8:00——2012年5月27日24: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考试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5)为充分体现招考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岗位一般应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要求学历为硕士学位以上的岗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5:1,经领导组同意可按3:1比例开考,否则取消本岗位的招考。

4、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并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2)审查意见可于报名信息提交成功两个工作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5月22日—5月29日从网上缴费系统交考务费。考务费每门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共计   9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约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请登陆——网站查询。通过审核并缴费的考生从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出题、考试及阅卷。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试卷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内容共两科,分别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40%和60%。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招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的时间、地点请注意登陆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农经信息网(www.tyny.gov.cn )查询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及主要内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回答问题,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2)应聘有机、无机检测工作岗位,还要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化验室操作考核。

(四)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太原农经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太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0351—6638662

太原市人社局监察室          0351—2020427

太原市农委监察室            0351—4030697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2012年度太原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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