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贯彻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加强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交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此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初步为60名。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博士毕业留学生。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3、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四、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先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
五、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等证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结合所学专业,一人选报一个单位或岗位,并填写《交城县201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20日。
3、报名地点:交城县人才办(交城县沙河街18号县委大院综合楼二层)。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本人根据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聘用关系。如没有符合本人意愿的单位或岗位,由领导组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聘用关系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按所聘单位性质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由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3520087
附件:交城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及所需岗位情况表.xls
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