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十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2011年12月31日前在安泽县人才市场登记备案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本科)。
2、具有安泽县籍,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6日至8月7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
(三)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
(一)考试
1、招聘名额与报名考试人员达到1:3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达比例可酌情核减。
2、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两科(公共科目和计算机)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每科为90分钟。
考试内容:①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
社会管理创新知识、三网合一、三级联动知识、县情等。②计算机理论与操作。
3、计分方法:公共基础知识等占总成绩40%,计算机理论与操作占总成绩的60%。
4、考试时间:8月9日
上午 8:30——10:00 公共科目
上午10:30——12:00 计算机理论与操作
5、考试地点:安泽一中
(二)面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1︰1.5进入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及面试总成绩,1:1进入体检,经公示(七天)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后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由后者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天。
六、聘用与待遇
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本办法由安泽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
安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357-8522304
安泽县人事考试中心 0357-8521570
安泽县监察局 0357-8522502
安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
2012年安泽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表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岗 位
招聘数
社会管理联动服 务中心
社会管理联动服务中心及大厅
全
额
事
业
管理人员
10
各乡镇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管理人员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