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试实施方案
2013-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保证县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城视频观察网络指挥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工作的严肃性,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体能测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科学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测评。
二、体能测试对象
进入面试且报考县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公安局县城视频观察网络指挥中心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项目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
体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体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月18日
(二)体能测试地点:沁水中学体育场
所有考生务于1月18日上午8时前到沁水中学报到
五、体能测试工作步骤和程序
体能测试评委及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报到集中,随即进入体能测试入闱封闭,直至体能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入闱封闭期间,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入闱封闭工作纪律,任何人必须服从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擅自单独活动或与外界接触、进行通讯联络等。
(一)培训、抽签
工作人员培训。对体能测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动员讲话。
评委培训。宣读评委工作纪律;体能测试组长主持学习体能测试实施方案,讲解评分标准、步骤和程序。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体能测试地点,先到测试点报到;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应试人员纪律及注意事项》;考生抽签确定体能测试顺序,佩戴体能测试胸牌候考。
(二)组织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委一律从异地聘请。
体能测试人员由引导员带入测试场地接受测试。测试项目依次为: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其中摸高每人进行3次,取最高成绩。
评委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逐项进行测试。
评委依据体能测试评分表评分,三项均分为体能测试总成绩。
每项测试结束后,评委将测试成绩及赋分登记到评分表(一式两份),经所有评委和监督人员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公示。所有测试项目结束后,解除封闭。
六、组织领导
体能测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下设考务组、体能测试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医务组、后勤保障组。
体能测试组设评委组长1名,评委2名。纪检监察组设组长1名,监督员4名(组织部1名,纪检委1名,法院1名,公安局1名)。
七、纪律要求
体能测试是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保证选聘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公道正派,为考生提供公平的考试环境。为保证体能测试工作质量,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体能测试工作纪律。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八、咨询与监督
体能测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检委: 0356—7021336
县组织部: 0356—7025560
县人社局: 0356—3215688
县 编 办: 0356—7025206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体能测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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