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一、考察考核时间
考察考核工作定于2012年9月22日-9月27日进行。
二、考察考核内容
1、考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即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活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2、考生在校学习或待业、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
3、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年龄、学历、户籍等是否符合《招聘公告》的要求和规定;
4、已婚考生的计划生育情况;
5、考生的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及回避情况。
三、分组情况
第一组:高中教师(人社局132房间)
第二组:小学、幼儿教师(人社局140房间)
第三组:医护、妇幼文秘财会、医院计算机医用设备(人社局146房间)
第四组:其他事业(人社局139房间)
四、考察考核程序
(一)应届毕业生
1、收集个人档案。审查出生时间是否与报名要求一致;审查《学生登记表》是否与毕业证一致,有无不正常现象;审查户籍;审查档案有无涂改现象。
2、审查毕业证、报到证原件。
3、考生持外调函及《考察考核表》到学校出具其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的证明材料。
4、户口尚未迁回或已迁出尚未正式落户的由原学校所在地派出、已迁回并落户的由当地派出所签署有关意见,重点是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5、由考生提供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6、对已婚人员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并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
7、与被考察考核对象谈话。
8、考生个人思想汇报材料。
(二)在职或待业人员
1、考生持调档函到有关部门提取考生个人档案。
2、审查毕业证、报到证原件。
3、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村委)谈话了解,由所在单位(社区、村委)出具其在职(待业)期间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的证明材料,并在考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可采用函调的方式进行)。
4、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派出所谈话了解。全面了解本人情况,尤其是了解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并由派出所在考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
5、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委)和居住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并由相关单位在考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异地可发函调)。
6、对已婚人员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并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
7、与被考察考核对象谈话。
8、考生个人思想汇报材料。
五、考核要求
1、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2、工作要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考察考核程序,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3、考核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需回避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及时声明。
4、不准接受考察考核对象及其亲属赠送的任何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其安排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附:1、各组考察对象名单
2、考察结束后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明细
附件:考察考核结束后需提供的有关材料.doc
调档函.doc
考察政审表(双面打印).doc
外调函.doc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