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让"吃空饷"成为"空想"

2014-07-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预计将在2014年10月中旬启动,考前考生可根据国考考试科目有针对性的复习。《申论》一般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必考科目,建议考生在考前多了解近期社会上的热门事件。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特搜集了一些热点话题,并结合申论的考点进行整理,供考生查看。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让"吃空饷"成为"空想"

  【背景链接
  2014年6月,有网友反映,陕西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双份工资。米脂县纪委以“长期在外兼职、从事第二职业”,决定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县水资源管理办一位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单位安排的工作,王某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此事一出,引起网友热议。
  2014年1月,陕西省渭南市委全会通报称,大荔县副县长任某在其他县任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万余元。事件最终处理结果是,违规领取的工资全额上缴,任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标准表述
  [政府官员吃“空饷”危害]
  家庭困难,当然值得同情,但这种同情,不能成为违规兼职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家庭困难和违规兼职原本是完全不相干、不容混为一谈的两码事。
  频频曝光的吃空饷事件,不仅严重增加财政负担,而且败坏着社会风气。
  一是对在岗人员不公平。只占编制不做事,只领工资不干活,让在岗人员工作量增大,心里的怨气增加,攀比心理滋生,长此下去,不利于国家公职人员队伍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对纳税人不公平。吃空饷者的工资和福利全部来自于纳税人。一个没有为纳税人做出贡献的人随便拿纳税人的钱,这是对辛辛苦苦贡献税收的纳税人最大的不公平。
  三是对公平正义的社会原则不公平。公平正义是各级党委政府正在努力维护和构建的社会原则,吃空饷,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违反了这一原则。如果任由此现象蔓延,将对本就脆弱的公平正义环境产生巨大冲击中公.教育版权。
  [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官员诚信缺失和道德底线失守。“吃空饷”是严重违背公平公正价值观的权力,是与“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不得”分配原则相背离的。部分官员为了自身利益,用身份特权将人员编制变为自家的自留地,把诚信和道德丢到一边。
  二是人事及财政管理在制度存在漏洞。地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用人信息不透明,编制管理混乱,给招考环节的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财政支出不公开,工资薪酬支出不透明,让吃空饷的人有可隐藏之处。 “公共财政”、“财务公开”虽然早已写进中央文件,实行却步履维艰。
  三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没有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是完美无缺的,而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则可弥补相关制度的漏洞。吃空饷之所以成为顽症,就在于长期以来监督手段不到位,监督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是惩戒力度不强。对“吃空饷”者处罚力度不够,责任追究制度缺乏足够惩戒力与威慑力,极易形成“扎堆儿”。
  [对策措施]
  一是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将干部编制管理、干部任用工作纳入干部学习的内容,增强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任用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是规范编制的管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编制管理的混乱和不透明是造成“吃空饷”的重要原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都源于政府税收,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这些部门的编制规划、编制使用,以及员工的录用、升迁、离岗离职等情况,自然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甚至可以考虑逐步推行编制实名制,推动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要强化法规制度的约束力。着重加强对人事和财政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停薪留职、借用借调等行为,健全层层审批及动态跟踪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吃空饷”行为入罪量刑,使查处时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要着力改变治理“吃空饷”自上而下的单一格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快速查办及信息反馈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广大群众对“吃空饷”的监督,构建较为完善的监督网络。深入推进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将编制、岗位、人员、工作信息等晒在阳光下,确保群众知情权,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怎么监督、监督什么”的难题。
  五是要强化惩治的威慑力。只有惩治有力,预防才能有效。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严,加大“吃空饷”者的违法成本,不仅要向“吃空饷”者追缴违法所得,还要清理出干部队伍,并追以刑责。同时还是对“吃空饷”行为实行源头追溯问责,对“吃空饷”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对涉及帮助“吃空饷”者违规操作的单位或干部职工,按照问责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追究刑责,从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吃空饷”的发生。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1.治理“吃空饷”关键在于规制公权力
  2.全面治理“吃空饷”还需信息公开
  [开头示例]
  “光拿钱不做事”对许多人来说,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这种不劳而获的事情,却真实地存在于一些党政及事业单位中。“吃空饷”事件的危害与影响不容低估,因为空饷吃掉的不只是公共财政和国家税收,还在一定程度上“吃坏”了政府的形象,“吃穿”了民众的心理承受底线。
  [结尾示例]
  治理基层“吃空饷”现象,需依党纪更应靠国法。党的十八大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由此,有关部门须树立法治理念,不能用党纪处分替代依法追责,更不能利用党纪处分逃避刑事责任。唯党纪国法“两手抓、都要硬”,才能真正“打虎灭蝇”,提升党政机关执法公信力,赢得老百姓的认可和拥护。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官员形象危机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