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交通拥堵费

2013-09-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说到申论,考生最喜欢问的一句话是,今年可能考什么。考什么就是申论考试的热点。这成为广大考生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之一。对于申论热点的学习,考生们一定要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的积累,考生可结合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提供的申论热点进行复习,在复习的过程中要多注意里面的思维逻辑,分析方式,找到其中的规律特点。同时还要多看一些时政新闻,对当前社会上的事件有所了解,并在看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观点,分析出其中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多做练习,看的多了,想的多了,再运用到实践中也就容易了很多。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系统介绍了申论常考题型及申论作答技巧,考生可通过教材系统复习。
  【背景链接】
  9月2日,北京环保局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要求交通委和环保局牵头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交通委和交管局牵头制定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交通委、交管局、城管执法局落实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此消息也引起全国其他城市居民的忧虑。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方面,在汽车限购、尾号限行、外地牌照车限入等措施已纷纷实施之后,征收交通拥堵费是治理交通拥堵的又一个重要调控手段。无疑,通过对购车权和路权进行部分限制,以期达到缓解交通拥堵调控目标,属于治理积弊的无奈之举。城市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是多年来城市区域规划不合理、路网建设不充分、跨区域协调不够等因素叠加的结果。积累至今,已成为最严重的城市病。面对非常挑战须用非常手段,无可非议。
  虽然如此,另一方面就实际效果来说,在重重治堵重拳背后,人们并未体会到出行的顺畅,“只是不会更堵,但还像以前一样堵”。权利受到了限制,却看不到相应的改善,这也是民意对官方治堵产生强烈反弹的原因。“交通拥堵费”“限购令”“车船税”等治堵举措,甚至变成了敏感词。然而,治理交通拥堵,“堵不如疏”的大道理好讲,但究竟如何“疏”才最经济有效,如何“疏”才最能保障公民权利,如何“疏”才能受到最多民意的支持,这都需要通盘考虑。
  征收交通拥堵费这种非常手段能否起到非常作用,尚是疑问。诚然,与其他行政调控措施相比,征收交通拥堵费与国际城市的治理经验更加接近,也有成功经验可循。但是,同样的政策导向未必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一是作为一种价格杠杆,交通拥堵费只有对价格敏感者才能产生导向作用,迫使他们调整自己的出行行为。然而,存量机动车中,有大量公务用车,这些车主对于交通拥堵费不会敏感。无论中心城区的入城费还是停车费设定得多高,都不会影响其出行习惯。二是不合理的城市规划和上涨过快的房价,导致了“睡城”的出现。即使想通过交通拥堵费调节人们的出行,许多人仍然会因路途遥远和公交设施不完善而被迫驾车出行。
  [启示]
  应该说,交通部门为治堵想了很多办法。想要找到好的“治堵妙计”,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摸索出一套科学、民主的决策流程。从长远看,中国的大城市“治堵”应逐步淡化行政强制手段,过渡到用市场化手段和吸引市民主动参与以实现出行习惯的调节。行政作为救济的过渡性政策不宜长期存在,一味收费也不是真正的市场化科学管理。法治取向、全国视角、民生关切,相关部门应该兼顾这些角度审慎思考,解好交通管理这道复杂的难题。
  [措施]
  现阶段,交通拥堵费很可能只对日常工作生活圈较近,同时没有财政报销机会的部分机动车主起作用。公共政策,当然不能有所偏颇,而应该有普遍的适用性。对此,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建议:
  必须把公务车辆列为与私家车一样的调控对象。事实上,就减少人们对交通拥堵费的争议而言,先将公务车调控好,再对私家车进行调控,是更合理的步骤,因为这样才能争取到普遍的共识,使公众愿意为了改善公共环境而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
  与此同时,还需要通过持续的路网和公交建设,增加公众对出行方式的选择权。如果公共交通不能尽可能实现全覆盖,站点设置、路线设置不能尽可能优化,价格杠杆还是无法起到调节作用。行政调控手段再强硬,也无法降低人们的购车需求,改变人们的驾车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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