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绵阳市外公开考调公安警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考调名额及职位
(一)考调名额: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
(二)考调职位:刑侦、治安、交警等相关职位。
三、考调范围
绵阳市范围外公安系统在职在编公安警察。
四、报考条件
除具有《中华公安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具有公务员身份外,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5岁以下(1978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基层警察工作2年以上,已经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已授公安警察警衔;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和器质性病变
(五)男性身高1.7米以上,双眼视力1.0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双眼视力1.0以上。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考调对象: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处分期间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axsyglj.my.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县2013年公开考调公安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1、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安县中医街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室,咨询电话0816-4336112)。
(2)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安县2013年公开考调公安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者提供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361340@qq.com,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自动弃权处理(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见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调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三)面试成绩:见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七、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考调。
八、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硕文安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九、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考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经研究决定后可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合格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考调人员必须在15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依次等额递补。调入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安县。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