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年来,出于对减轻国家社保资金压力的考量,和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权的追求,关于退休制度改革的话题屡见报端,比如男女同龄退休、适当延迟退休、推行弹性退休等等,而相比之下,“弹性退休”似乎更具人性化、灵活性和普惠性。
应该说,国家设立退休制度,一方面旨在充分保障人们的休息权利,确保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的老有所养;同时也为废除职务终身制和实现人力资源的新老交替提供制度保障。“弹性退休”的本意是让男女在退休年龄的上下限之间享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其实质是完善退休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它不仅有益于对女性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诠释。
从积极意义看,推行“弹性退休制”,符合中国的国情现状,有利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一是退休年龄可以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而延迟。60岁退休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制定的政策,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善和人们身体健康状况提升,工作寿命与生理寿命同步延长当属情理之事;二是退休年龄可以随学历拉长而延后。对相当一部分本科和读研毕业后参加工作的青年人而言,60岁退休就意味着法定工作年限仅为30余年,恪守一刀切的退休制度,无疑是一种人才浪费;此外,鉴于劳动者的工种不同、技术含量和打造行家里手需要的时间不同,“弹性退休”更有益于技术骨干的才尽其用,比如医疗专家、科技能手、科研人员等。
如同任何事物都具两面性一样,“弹性退休”也有其制度软肋。比如在行业定岗定位的语境下,年老力盛的劳动者延迟退休有可能成为新生代的就业羁绊,极易导致阶层矛盾;在掌管人财物实权的关键岗位,既得利益者不愿轻易放弃,势必有损社会公平;当公权力不被约束时,“弹性退休”有可能成为权力排斥异己、惠及私密的挡箭牌。而正是基于对成也“弹性”败也“弹性”的利弊考量,人们才会对此有见仁见智的不同解读。
当然,正视风险不等于因噎废食。鉴于沧桑巨变的国情国力和振兴中华的宏图伟业,实施退休制度改革、谋求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当属民心所向,势在必行。而如何加强权力制约和确保制度执行力则是“弹性退休”成败的关键。在完善扬长避短、规避风险的制度设计前提下,“弹性退休”不妨起而行之,毕竟在实践中完善远比坐而论道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