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我校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川人社办发〔2013〕100号),我校拟直接考核公开招聘艺体类硕士、非艺体类博士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文理学院校园网[www.sasu.ed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文理学院 事业单位 四川省达州市莲湖校区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川东门户达州市,办学历史最早可溯及创建于清末的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是当时四川省较早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行列,并相继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四川文理学院,是目前川东地区惟一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分新、老两个校区办学,占地面积近800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米。馆藏图书近120万册,电子资源20523GB,中外文期刊1400多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现有各类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人,正副高职称170余人,具有硕博士学位的逾62%。设有15个系(部),34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和40多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10784人,其中本科生8182人,生源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是一所以文、理、工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努力创新“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实践育人”的新路子,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形成了明晰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学校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高校文明校园单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2006年来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23项,其中国家级奖励3项;8名学生在“人教社杯”全国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大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参加全国和全省大学生艺术节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28项,15件作品被选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展演并获奖,舞蹈《大巴山抬工汉》在人民大会堂演出,受到一致好评;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万人健美操荣获总决赛第一名,参加全国大学生曲棍球比赛连续两届获得亚军。

学校建有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省级高校“特色植物开发研究”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外语教学示范中心、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以及高等教育研究所等10余个校内研究机构。近五年来,教职工申报立项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600多项,其中国家级课题5项、省部级课题28项,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0多篇。学校主办的《四川文理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社科优秀学报,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收目。

建校以来,学校为地方培养了40000余名合格大学毕业生,他们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骨干,不少人已经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涌现出了一大批知名专家、优秀教师、著名作家、诗人、企业家等,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办学声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将继续发扬“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办学精神,按照“规模适度、结构优化、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发展思路,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地方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力争把学校建成办学质量优良、地域特色鲜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201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艺体类硕士、非艺体类博士;

2.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