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1、实事求是原则。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回答背景类、意愿类考题。比如“你为什么要当警察?”或“简单介绍一下你自己。”考生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谈,可以适当拔高,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脱离现实,过于美化自己。
2、全面辩证原则。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回答哲理类、社会现象类考题。比如“拿破仑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孙中山说: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谈谈你的看法。”回答这类题目,可以运用哲学上的一分为二看问题的观点,首先对两个看起来相矛盾的话语进行一个总的评论;接着,从不同的侧面来阐述;最后,结合实际工作谈自己的感受。
3、表态扬弃原则。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回答社会现象类、压力类考题。如“现在,不少地方、部门和单位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奢侈之风盛行,群众反映强烈,甚至有些官员因借着建豪华办公楼敛财犯罪而被抓。对此现象你有什么看法?”。第一步,可以给这种观点、现象定性,表明自己立场;第二步,阐述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杜绝它的产生。
4、沉着冷静原则。这个原则适用于回答压力类、领导类考题。如“一份机密文件不见了,当你准备向领导报告时,第二天又出现在你的抽屉里。你如何处理这件事?”回答压力性试题时,要体现沉着冷静原则,遇事不慌乱,回答问题过程中注意强调“坚持原则和大局意识”。
5、自我批评原则。这个原则重点适用于回答压力类、人际关系类考题。如“假如你正在兴致勃勃地和同事谈论领导的缺点,领导出现了,你该怎么办?领导的能力比你低,你该怎么做?如果领导比你强很多,你又该怎么做?”第一,出现问题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第二,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汇报沟通原则。这个原则重点适用于回答压力类、人际类、情景类考题。如“假如一位你需要经常合作的同事,和你在工作中常常有较大的分歧,影响了工作效率,你怎么与他合作共事?”消除人与人之间产生的误解,一个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沟通,回答此类问题时注意这个细节。
7、轻重缓急原则。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回答压力类、组织类考题。公务员工作琐碎复杂,有时候许多事情会相互冲突,根据轻重缓急的需要来处理事情,也是从事公务员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8、精心组织原则。这个原则主要适用于回答组织类考题。如组织一场活动或者一个大型颁奖晚会。这类题目可以分:活动前的准备、活动过程中的控制、活动结束后的汇报和总结三步来回答。
9、团结合作原则。这个原则重点适用于回答人际类、组织类考题。公务员工作中,比较注重强调“团结合作、大局意识”,这一点非常重要。
10、自圆其说原则。这个原则重点适用于回答演讲类、串词类考题。这类考题没有标准答案,只要回答能首尾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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