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5月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13-09-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 [2006]3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博士生研究生到我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sass.cn,下同]上发布]。

一、单位简介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和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研究领域是: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文学、历史学、新闻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网 址:http://www.sass.cn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5月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5月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6名,均为研究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3年5月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 15:00-17:30)

(二)地点: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省社科院科研大楼B410室)

(三)要求:

报名者须带上以下材料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经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资格初审合格,方可正式报名: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等);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报考者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原件。

五、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

本次招聘采取分段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生总成绩由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组成。

专业水平考核即对应聘人员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以下简称“成果”)进行考核,成果均以原件为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按照公告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X;第二,将考生的成果分值除以其报考岗位中成果分值最高者的分值Y再乘以100计算,即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Z。

计算公式如下:

Z=
X
×100

Y

其中,X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Y为其报考岗位所有报考者中成果分值最高者的分值,Z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专家成立专业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根据专家面试组的综合评分确定。

考试总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其中,成果分值X成绩低于2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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