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之规定,现将2012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实行等额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民警察职位还应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体检定于2013年1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于2013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原市军转培训中心)公务员管理办公室1401、1402房间领取体检通知书,并预交体检费、交通费、午餐费等共计500元。体检结束后,按实际发生情况多退少补。
(四)体检要求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请考生仔细阅读,严格遵守。凡违反体检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0825—5866010、5866011
附件:2012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