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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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广 安 市 委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2年下半年招录各类公务员递补体检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广安市2012年下半年招录各类公务员首轮体检工作已经结束,体检和复检结果已经公告。现将递补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体检名额共8个,其中:有5名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有1名考生自动放弃复检资格,有2名考生体检不合格。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进入递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须高于63.09分)。据此,确定递补体检人员8名(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
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递补体检报名
2013年2月17日下午15:00-18:00,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城南紫金街209号,市中级法院旁) 报名、交体检费400元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城南公园街1号,原市人事局四楼)开具证明。
四、递补体检时间
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五、递补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体检结果公告后2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六)因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相应调减、取消录用名额。
附件:
1. 广安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2.广安市2013年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