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仁寿县事业单位招78人 3月20日报名

2013-09-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仁寿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眉山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眉人社发〔2012〕3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78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meishan.huatu.com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3年仁寿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招聘范围: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四川公务员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3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meishan.huatu.com),下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通过本人邮箱发送到282321883@QQ.com邮箱。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一)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1.报考教育类职位的实行专业化面试(上课);


  2.报考其他职位的实行结构化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1.考核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生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考核。


  2.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由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不招聘。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仁寿县政府网http://www.r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201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面试、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2.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政策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动手续。


  (二)具体奖励、激励政策按《仁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试行办法》、《仁寿县人才激励试行办法》执行。详情请查询互联网。


  凡在仁寿县服务期未满5年的,离开前须退还补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仁寿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36444444


  咨询电话: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01339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仁寿县教育局:028-36201045


  仁寿县卫生局:028-3623525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仁寿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13年仁寿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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