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须知

2013-0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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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眉山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13年4月13日进行,由于此次参考考生多,设置6个考点,为方便考生准确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


  14:00—16:30  《申论》            考试时限150分钟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江二桥东侧


  乘车路线:可乘3、7、15路公交车


  2、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


  地址:眉山市文安西路二段268号


  乘车路线:可乘15、16路公交车


  3、眉山市东坡区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糖路218号


  乘车路线:可乘3路公交车


  4、眉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府街63号


  乘车路线:可乘3路、8路公交车


  5、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小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大北街255号


  乘车路线:可乘8路公交车


  6、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小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长庚街(市体育馆侧面)


  乘车路线:可乘15、16路公交车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


  三、笔试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室,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无有效身份证,请及早办理有效临时身份证。


  2、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试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5、试卷发放后,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注意勿将答题卡折叠,合理掌握答题空间,该科目考试禁止添加答题用卡;修改作答时禁止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进行修正。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提前交卷的人员,必须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喧哗。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应试人员须在考场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旦发现作弊,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严肃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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