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宜宾市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王小红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递补条件,拟聘用到相关学校工作,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有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请持有效证件具实名于七日内(2012年3月13日前)向县人社局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保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其他形式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8823025
附件:兴文县关于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表.doc
兴 文 县 人社 局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