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3-08-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推进青白江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0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2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2010、2011、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00:00:00—2012年4月30日23:59:59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结束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23:59:59。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报名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5月1日23:59:59。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2年5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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