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绵阳市财政局机关及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1、市财政局机关:科员8名。
2、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公事业单位):科员2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市财政局机关科员职位在全省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遴选。
2、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科员职位在全省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现从事财政、税务、金融、审计、财会、财务管理、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两年以上。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调配条件和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遴选按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调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 1 日至 15 日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政务网、绵阳市财政局网站、绵阳党政网下载《绵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czjrsk@my.gov.cn)或传真至0816-2238753。
(二)资格初审
由市财政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市财政局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笔试前两天进行。
1、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5月 25日至26 日(上午9:00 点-下午17:00点);
2、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财政局人事科(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联系人:孟婉蓉 何勤 张涛 电话:(0816)2238753);
3、资格复审要求:
(1)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一式3份,须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1 份复印件;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 份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未及时登记的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5)近3年学习或工作期间在全国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的文章。
(6)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行政能力、财政相关知识(含机关公文写作)测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分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职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比例计算与同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同类职位中递补一次。若报考人数不足职位数的3倍,则相应调减遴选职位数。
(3)面试方式及分值:通过结构化面试题对考生进行现场测试,并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职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市财政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及综合素质考察。
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综合成绩在同类职位中依次递补一次。
(七)试用
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八)调动
试用期满后,由市财政局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或测评,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1、在遴选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即取消该考生遴选资格,且责任自负。
2、本次遴选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的有关规定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遴选工作。考生及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若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绵阳市财政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16)2238753
附件:绵阳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