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五通桥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 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乐山市五通桥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2009年-2011年报考五通桥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自动放弃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共招聘工作人员87名。招聘单位、名额及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见《乐山市五通桥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 6月 6日-11日24: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职位编码相同的拉通排序)。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和上传相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区人社局对报考者信息和相片质量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应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和相片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6月14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通过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部分特殊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医学影像、精神病院护理、检验、儿科、口腔医学)可放宽到1∶2开考。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社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2年6月21日17:00前在五通桥人才服务网(www.wtq.gov.cn/wtqrc/)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所缴费用,2012年6月2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通过资格审查、上传相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上传相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6月28日-29日 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综合知识》。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医学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2年6月30日上午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卫生专业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综合知识×70%+专业知识×30%+政策性加分)×60%
其它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60%
5、加分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通知第二条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2年7月2日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工作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送交五通桥区人才中心。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10日17:00前在五通桥人才服务网、五通桥区人才中心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依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可放宽到1: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个别岗位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因缺考导致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的,视为有效比例。但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否则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教育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教育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卫生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卫生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其他类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类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最低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名单于2012年7月13日17:00前在五通桥人才服务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从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信息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情况的证明)。
(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须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考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后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五通桥人才服务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进行复检。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有不合格人员或自愿放弃的,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区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且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公示人因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1、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后,报考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区人社局签发聘用通知。
2、拟聘人员按聘用通知到区人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其中,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7月31日前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区人才中心报到。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教育类考生还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4、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取消三年内报考五通桥区事业单位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3-3355000
十、注意事项
1、2012年乐山市五通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五通桥人才服务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区人社局和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局:0833-3308890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建局:0833-3301561
乐山市五通桥区国土资源局:0833-3302570
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局:0833-3301740
乐山市五通桥区畜牧局:0833-3301846
乐山市五通桥区教育局:0833-3303614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社局:0833-3301593、3308098(人才中心)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0833-3351958
附件:
《乐山市五通桥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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