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照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进行,严格编制管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拟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4、身体健康,能承担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 日至1994年7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员)。
2、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至7月31日24:00止。报名入口(bm.e21cn.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报信息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表格与上传照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1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巴州区卫生局对报考者依据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平台反馈报考者。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不能再报考本公告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通过”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笔试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试结束后的资格复审确认。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4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笔试考务费按100元缴纳。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8月2日17:30前的工作日内到巴州区卫生局人事科(地址:巴中市通佛路巴州区卫生局3楼)递交减免报名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和未调整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者除外),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8月12日至8月16日24:00前登录报名平台,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后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