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拟聘用王玉珏、肖庆2名同志(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839-3229028 0839-32240110
附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doc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