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2013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中卫生系统拟招聘的30个职位“执业资格证”条件补充公告如下:
一、于2013年3月27日前取得拟聘职位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享受加分政策;
二、对要求具备执业资格的拟聘职位,已参加了2012年度执业资格考试,其成绩合格,执业资格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的,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成绩合格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暂确认应聘资格,但不享受“执业资格证”加分政策;经考核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凭拟聘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