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2013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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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 [www.scdpf.org.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位于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是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20名,人员经费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的财政预算形式。其主要职责是: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与指导;收取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工作;参与盲人按摩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及《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书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在四川省残疾人服务中心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4月18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3年4月21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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