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四川文理学院网[www.sas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文理学院 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四川文理学院位于川东门户达州市,办学历史最早可溯及创建于清末的龙山书院。1976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时称达县师范学院,是当时四川省较早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行列,并相继更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四川文理学院,是目前川东地区惟一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分新、老两个校区办学,占地面积近800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米。馆藏图书近120万册,电子资料20523GB,中外文期刊1400多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现有各类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人,正副高职称170余人,具有硕博士学位的逾62%。设有15个系(部),37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和40多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10784人,其中本科生8182人,生源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是一所以文、理、工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质量兴校、科研强校、人才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努力创新“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实践育人”的新路子,注重学生实践技能、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形成了明晰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学校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高校文明校园单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2006年来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23项,其中国家级奖励3项;8名学生在“人教社杯”全国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大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参加全国和全省大学生艺术节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28项,15件作品被选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展演并获奖,舞蹈《大巴山抬工汉》在人民大会堂演出,受到一致好评;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万人健美操荣获总决赛第一名,参加全国大学生曲棍球比赛连续两届获得亚军。

学校建有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省级高校“特色植物开发研究”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外语教学示范中心、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以及高等教育研究所等10余个校内研究机构。近五年来,教职工申报立项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600多项,其中国家级课题5项、省部级课题28项,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0多篇。学校主办的《四川文理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社科优秀学报,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收目。

建校以来,学校为地方培养了40000余名合格大学毕业生,他们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骨干,不少人已经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涌现出了一大批知名专家、优秀教师、著名作家、诗人、企业家等,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办学声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将继续发扬“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办学精神,按照“规模适度、结构优化、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发展思路,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地方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力争把学校建成办学质量优良、地域特色鲜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