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告

2013-07-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招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国范围内2013年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7月15日至1995年7月  15日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7日。

(二)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或所在院系专业证明);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其本人身份、现实表现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持上述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本人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的文件规定,报考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3年7月24日18: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或报名收费单到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确属特殊职位或紧缺专业,经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分A卷和B卷)或《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所报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知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报考资阳市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101岗位、资阳市雁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02岗位、资阳市雁江区投资审计中心103岗位的考科目一,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A》。

报考资阳市雁江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104岗位、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105岗位、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106岗位、资阳市雁江区小院中心卫生院107岗位、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卫生院108岗位、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卫生院109岗位的考科目二,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B》。

报考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110、资阳市雁江区乡镇卫生院111岗位的考科目三,包括《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科目四,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3、笔试时间:2013年7月25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31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3年8月1日16:00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及笔试成绩排名于2013年 8月5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6、政策性加分: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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