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四川省文化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入围人员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9:00—16:00
审查地点: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内(原四川省川剧学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5号)
联系电话:028-61718014 18608007797
三、面试资格审查必带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递补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文化厅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