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城乡规划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纳入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城市规划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城市规划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规划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3.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 5月15日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科(内江市中区大同街25号五楼)
(三)报名程序
1.符合遴选条件者如实填写《内江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以下材料提供内江市城乡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
(1)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报名者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遴选单位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传真到遴选单位审查,待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四、资格审查
内江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5月17日在内江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因规划工作的特殊性,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规划工作适应度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七、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考察后认为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资格。
八、试用及调动
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按规定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行为期3个月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遴选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遴选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遴选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本方案由内江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报名时咨询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传真):0832—2025628
内江市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