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都市青羊区2014年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4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00:00时至2014年9月3日24:00时前完成网上报名。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科目名称:《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原文如下--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成都市青羊区2014年面向全国公开
遴选优秀年轻干部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成都市青羊区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名。四川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ichuan)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名,遴选后拟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2014年青羊区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全国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2年7月31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队伍);
4.历年公务员(参公)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个别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见《遴选职位表》;
6.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遴选职位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名前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公告》、《青羊区2014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职位表》、《2014年成都市青羊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资格审查表》等信息。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00:00时至2014年9月3日24:00时前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完成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年成都市青羊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有岗位要求上传本人曾在重点期刊发表过的文章(扫描电子版)或撰写的综合文稿电子文档(最多提供3 篇),电子文档上传至电子邮箱:cdqyggk@163.com,不按要求上传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报名后于2014年8月25日至9月4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工作日09:00-17: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再报考本次遴选的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4年8月26日至9月5日24:00时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成功缴费后,于2014年9月10日至13日12:00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它材料,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如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说明:如报考人员在公开遴选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后分值,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资格审查由中共青羊区委组织部和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科目名称:《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3.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等额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名额达到5:1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此比例,经成都市青羊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到3:1,若未达到3:1,则取消该遴选职位。经征得本人同意,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取消遴选职位,职位取消信息将于笔试5日之前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成都市青羊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序进入资格复审。若某一职位的考生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经成都市青羊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职位。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2014年9月23日之前)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公布。若有取消职位的信息,一并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成都市青羊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到2:1,仍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遴选职位。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3.资格复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2)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遴选职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还需提供相应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遴选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个人撰写、发表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最多提供3篇);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现单位同意本人参加遴选的证明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现任职务<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是否同意报考、主要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7)若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面试之日当场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成都市青羊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有资格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若某一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经成都市青羊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信息将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1.考察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与职位遴选名额按2: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进行差额考察。若进入考察人员与职位遴选名额比例未达到2:1的,经成都市青羊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到1:1,进行等额考察。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方式:考察包括查阅档案及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由成都市青羊区委组织部和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做出考察结论。
4.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1.体检比例:进入体检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以1:1的比例,按照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及实施要求:体检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4.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进入体检人员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遴选职位和考察情况,在已考察人员中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任职
(一)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的拟遴选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组织部、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调动及任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遴选人员调入后身份为成都市青羊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成都市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28-86275850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督电话:028-862722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组织部、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青羊区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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