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3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
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公告
根据南充市法院系统目前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市委编制委员会、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2013年南充市法院系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中级法院
1、南充市中院法官3名。
2、司法行政人员3名。
基层法院
1、西充法院法官2名。
2、西充法院司法行政人员2名。
3、南部法院司法行政人员2名。
4、蓬安法院行政人员3名。
共计15名。
二、遴选原则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是坚持按需遴选。
三、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在全省范围内进行。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审判事业。
2、报考法官职位需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特别优秀的条件是指:
(1)担任中、基层人民法院副庭长以上职务;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两次以上优秀或立功;
(3)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学术论文三等奖以上;
(4)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办案能手”或“优秀法官”称号。
3、报考司法行政人员职位需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报考中级法院法官职位需具有审判(检察)职称,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后取得审判(检察)职称的需具Α证,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五年以上;
3、报考西充法院法官职位需具有审判(检察)职称,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三年以上;
4、报考司法行政人员职位应具有三年以上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文字功底或有文秘工作经历,并提交三件以上市级以上媒体、刊物优秀作品成果;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经被定罪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报名开始前,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四川省、南充人事考试网等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此次遴选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先采取QQ预约报名(QQ号316479878)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通过邮件发回,现场报名集中在5月10—11日,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现场报名时缴笔试考务费50元。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17—2800720)。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资料:报名表、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报考职位所需证书。
2、笔试。报考法官职位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主要为案例、法律文书写作及法律基本知识等;报考司法行政人员职位主要测试文稿写作、处理等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开考比例:中级法院不低于1:3;西充、南部、蓬安法院不低于1:1.5。
笔试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和南充市中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5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职位缩减。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缩减该职位遴选计划。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5月25日。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参考人数不足拟遴选人数2倍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法官、司法行政人员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法官等级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属放宽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5、面试。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员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缴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由市委组织部、法院共同组织。面试时间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中院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当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5月27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遴选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法院会同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依据法官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符合遴选条件、未发现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遴选纪律与监督
此次遴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0817-2800720
监督电话:0817-2226678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