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部分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对部分职位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情况(7个职位)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码 |
招录
名额 |
考生
人数 |
宜宾市航务管理局 |
屏山县航务处财会 |
2615003027 |
1 |
4 |
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工作员 |
2615006033 |
1 |
4 |
珙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
工作员 |
2615035074 |
1 |
4 |
珙县水政监察大队 |
水保工作员 |
2615038079 |
1 |
3 |
筠连县档案局 |
管理股工作员 |
2615054102 |
1 |
0 |
屏山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
检疫员 |
2615084136 |
1 |
2 |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工作员 |
2615103159 |
1 |
3 |
报考取消职位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改报本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1次。
特别提醒:报考信息表须由考生到改报后的用人单位审查合格,在报名表上注明改报后的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编码,审查单位加盖印章。其中,区县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区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森林公安机关所有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公安机关所有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二、考生超过5人但未达开考比例职位的调减情况(3个职位)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码 |
原招录
名额 |
考生人数 |
调整后
招录名额 |
宜宾市公安机关 |
法医 |
2615002016 |
9 |
31 |
6 |
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检疫执法(一) |
2615021053 |
3 |
8 |
1 |
兴文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
工作员 |
2615097149 |
2 |
6 |
1 |
三、有关招考单位的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审计局:8203674
市航务管理局:2365725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8239759
市投资促进局:8210663、8224762
市森林公安局:8250236、8250226
市公安局:2228032、2228039
临港区人社局:5108995、5108937
翠屏区人社局:8237649 宜宾县人社局:6206188
南溪区人社局:3333346 江安县人社局: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 高县人社局:5365458
筠连县人社局:7728456 珙县人社局:4011973
兴文县人社局:8823197 屏山县人社局:57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