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我市44个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4名工作人员,2个市级行政单位公开招聘3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zzb.my.gov.cn、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2.年龄: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岗位另有要求的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5.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考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1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12:00),填报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招聘岗位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咨询招聘单位后填报(联系电话、具体地址见附表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填报,填报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均为不合格。网上填报2个工作日后,报考者须再次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所填《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招聘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由资格审查确定。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1月25日(每日9:00—12:00、13:00—17:00,星期六、星期日请先电话联系),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携带填报打印的《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

1.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须用同一毕业证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专业证明,且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正式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

3.学位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应提供相应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

4.其它证书、手续。有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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