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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水利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等十五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水利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水利网[www.scwater.gov.cn下同]上发布。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文武路67号
参与制定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以及稽察工作相关制度,指导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组建和工作开展;承担全省大型水利工程、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及相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受监督工程项目验收,承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兴科路1号
负责全省水文行业归口管理、协调、检查和指导;负责和组织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及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文科技等工作,为我省防汛救灾、生态建设、水保、水资源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等服务。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都江堰市公园路60号
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熊猫大道13号
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护养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承担所辖渠系建筑物的管理、维修、改造、确保安全运行。为灌区的农业、工业及居民生活提供用水,利用水利资源开展综合经营服务。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彭州市东南市街67号
承担成都、德阳两市10县(市、区)242.29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和灌区防洪任务,并承担向德阳、绵阳、遂宁三市230多万亩灌面的囤蓄输水及灌区城镇生活用水供水任务。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灌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负责灌区内144.3公里渠道及105.8公里河道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护水利工程,进行水利和防洪调度。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德阳市天山路141号
承担成都、绵阳、德阳、遂宁四市九县(区)灌区内的农业灌溉用水、城镇供水和部分城乡的生活、生态和环境供水,协调、指导灌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负责人民渠五六七期三百余公里主干渠的工程维护、管理、水利及所辖灌区的防洪安全调度,承担一座大型水库的蓄水灌溉、监护管理、防汛安全及稳定运行。保护灌区内水利资源,利用水资源和水利工程开展多种经营。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崇州市永康西路358号
负责都江堰市、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新津县、温江区、双流县等七个县(市、区)的121.54万亩农田用水管理和与此相关的水利工程管理。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承担黑石河、沙沟河、三合堰三条干渠及西河的管理维护,保证灌区内的生产生活需要。
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三河路20号
承担自贡市、威远县灌区内的供水,协调、指导灌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负责长沙坝、葫芦口两水库及团结干渠的工程管理维护,水利和防洪调度,保护长葫水资源,利用水资源和水利工程开展多种经营。
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邛崃市善政街55号
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四川省电力设计院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青华路22号
承担国内外电力系统、火力发电厂、变电及建筑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科技咨询、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证书,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证书,水土保持方案甲级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证书。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牧电路7号
四川省水利行业唯一的专业科研单位,集科学研究、科技推广、技术服务于一体, 负责防洪抗旱减灾技术措施及灾情评估、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节水灌溉技术与水资源、水工建筑新材料与工程质量标准、水利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及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