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院校,广大高校毕业生: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现就我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毕业生报到
(一)报到对象
1、毕业离校时已在攀枝花市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市外生源毕业生)。
2、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攀枝花市生源(入学前系攀枝花市户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上人员均应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攀枝花市机场路10号3栋)。
(二)报到流程
1、本市生源
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2、市外生源
凡在攀枝花市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市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报到,需挂靠中心集体户的,报到时还应持《户口迁移证》。
3、组织关系接转
(1)在本市工作的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的党员,其聘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因无党组织可挂靠,可将党组织关系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
(2)市内转接须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市人社局党委后转入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
(3)外地转接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再转入市人社局党委后,转入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
(4)党组织关系挂靠人才服务中心的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工作单位及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以便加强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
(5)党员人事关系转出人才服务中心时,党组织关系随之转出。
(三)就业服务
1、攀枝花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现场求职,也可通过攀西人才网填写求职登记,还可以选择参加就业见习。属困难家庭的,在报到时应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再就业优惠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就业扶持,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将被中心作为“一对一”重点推荐就业对象。
2、有自主创业意愿或有自主创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攀西人才网填报《攀枝花市高校毕业生拟创业登记表》或《攀枝花市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登记表》,已创业的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中心将根据情况对创业项目进行扶持。
二、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
毕业生毕业后档案一般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转递到我中心,毕业生毕业后,也可直接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内容:为毕业生办理户口挂靠手续,保留原有身份、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审、人才流动手续、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各种证明、政审材料等。凡人事关系挂靠我中心的毕业生,一年后可向我中心申请转正定级、职称申报等。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