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四川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四川事业单位课程复习。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度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8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就业社保大厦1505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7706611。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度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办公室。
 
  2.报名需提交资料(以下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2023年度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打印或粘贴照片);
 
  ③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所载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认定证明等)。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并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领取《考试面试通知书》。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5∶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地点详见《考试面试通知书》。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考试面试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待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拟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
 
  3.面试主要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地点详见《考试面试通知书》。
 
  4.参加面试人数比例:5:1
 
  5.面试人数调减说明: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按不低于3:1确定,达不到3:1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面试结束后,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网和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61888072。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单位电话:028-87706611咨询。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在9月25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局和招聘单位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来源:https://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51971/2023-08/30/content_5d0fdc5c9501471190d170205296132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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