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阿坝州公开选调公务员5人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8:00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备考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阿坝州公开选调公务员5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州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全部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选调名额共5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度阿坝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州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州州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在州企业工作的,比照州、县(市)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八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或七级管理岗位1年以上的领导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见职位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7月10日),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当月(2023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5日8:00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度阿坝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公开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相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选调机关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8:00前。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7月17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23年7月25日—2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公开选调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8月下旬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按公开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违纪、缺考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公开选调计划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相应县(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市>委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州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公开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经由县(市)委组织部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个人档案,明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相应县(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相应县(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同时,需按照《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应于体检后的1月内启动,时长1-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相应县(市)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调任
拟选调人员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公开选调公务员须参加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等,帮助新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相关县(市)委组织部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州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5DDD764AD877780B